关于做好第二十二次彩虹助学推荐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愿申请,将申请材料电子版以“班级+姓名”命名打包压缩后发送至3139420859@qq.com邮箱;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送到东四405-2胡老师处或407门口黄色信箱。截止时间3月25日。
需要提交申请材料:
1、《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申报表》(附件1);
2、《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推荐大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2);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规格)。
注:成绩单学院会统一打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院统一提供
一、推荐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一、二年级学生。
二、资助金额:每位学生一学年5000元。
三、推荐条件:
1、经学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原则上本学年累计受资助总额应低于7000元,且须符合下列四种情况之一:
(1)父母双亡,或父母一方死亡且另一方出走无音讯。
(2)父母双残。须取得残联发的残疾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伤残证明。
(3)单亲。主要劳动的一方死亡,另一方无固定收入。
(4)因天灾人祸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2、品德优良,在校表现好;
3、学业成绩优秀,无不及格课程;
4、坚持自愿原则,学生本人不愿意社会认助的,请不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