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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9-29

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

请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一等、二等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自愿提出申请,严格按照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样表填写,填写不规范一律退回,申请表的内容手写或打印均可。(注: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申请者必须是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纸质申请表于10月10日前交到风华校区东四405胡倩荻老师处,国家助学金纸质申请表10月20日前上交到风华校区东四405胡倩荻老师处。(注:若东四405关门,交到旁边的黄色信箱里即可)

注:
1.贴好
一寸照片;
2.
奖项必须为2022.9-2023.8期间所获;
3.
申请理由如实反映学习成绩、思想道德、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情况。字数在150字左右;
4.签字一定要手签!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201号,电话:0574-7081230,邮编: 31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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