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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6-14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工作

有续贷意向的在校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中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其上一学年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

办理生源地贷款需要开在校证明的,下载附件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生证明》,自行打印填写后(抬头不会填写就空着)交至东四405,截止日期619,学院统一收齐盖章,请大家625日来东四405领取盖章后的在校证明。已离校的同学请找其他同学代办,假期学校放假无法盖章。

 

所有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开学后需要上交纸质回执复印件到东四405回执左上角标明“班级姓名学号联系方式”),原件自行留存,无回执的请上交短信截图打印,并填写网安学院2023年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统计https://www.wjx.cn/vm/mpzcPPu.aspx

截止日期93新生开学后统一交给助教。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请各班级要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完成以下4项内容:

1、填写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无需盖章,开学后上交纸质版);

2、填写电子版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汇总表》;

3、根据文件通知中认定档次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请加入各自专业经济困难群,并修改群名片为“班级+姓名”:网络专业 582594353;计科AI专业806942475

所有材料均以班级为单位上交给班级负责人,各位申请的同学提交材料截止日期94,新生截止日期915,非特殊原因逾期不给予补办。

说明:特困学生必须提供通知文件中所要求的相应证件复印件,如低保证等(建档立卡的同学如没有证,请村委会开个证明盖章);一般困难档次如因收入低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需要提供收入证明(盖单位章)或者村委会街道开的困难证明(盖章有效);如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有重大疾病的提供医药缴费单据(复印件即可),其他情形视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班级贫困生工作负责人请完成以下工作:收齐材料,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班委、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一般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

1、召开评定会议,评定后填写《附件5: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汇总表》(按困难程度排序)并附在纸质材料最上面(班主任需要签字);

2、电子版《附件2:认定信息汇总表》汇总后,将困难档次一列填好;

3、以班级为单位将所有纸质材料上交至东四405,电子版汇总表以“专业班级”命名发送至QQ邮箱:岑同学2761894026@qq.com;大一由助教统一负责。

各班最终提交材料截止时间95,新生截止日期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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